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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执法局坚决治理散发小广告违规行为

在城区一些主要交通路口,经常会出现违规散发小广告行为。这种宣传方式危害极大,第一严重影响了交通通行;第二增加了自身危险性;第三干扰司机注意力增加事故概率;第四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和市容环境卫生。
    兴隆台区执法局针对这种情况,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周密部署打击随意散发“小广告”专项行动。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在主要街道及十字路口安排执勤人员,对辖区派发广告宣传单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派发小广告当事人面对面开展批评教育,有力打击了乱发小广告行为,有效治理了道路交通秩序。全年制止乱发广告人员100多人次,收缴宣传单3000余张。
    今后,执法局将采取多项措施治理散发传单广告行为:一是加大对沿街散发传单广告的查处力度,发现有发放传单广告行为的,立即进行制止,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及批评教育;二是对屡查不改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不定时组织执法人员打击散发卡片式办假证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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