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政办发〔2019〕30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731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24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工作成果按照《2019年盘锦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盘个转联办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政府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推进“个转企”工作的思想障碍,深入剖析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进“个转企”工作有效实施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策引导、突出重点、数质并重的原则,全面促进2019年全区“个转企”193户任务的完成,推动全区民营经济蓬勃壮大发展、创新活力进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闯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维君、区行政审批局局长王兴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志强担任。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各自辖区内“个转企”工作。

三、职责分工

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的原则,以强化目标任务管理为突破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目标任务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承担转型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行政审批局:负责“小升规”注册登记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转企”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体药房、批发类经营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转企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浴、歌厅等特殊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税务局:负责本辖区每季度经营额超过30万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转企工作。

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大型交通运输、汽车修理行业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商务局:负责辖区内商场、酒店、饭店,二手车信息咨询、交易,机动车租赁行业,创客、电商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工信局:负责辖区内制造加工行业“小升规”工作。

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规模较大的社会教育办学机构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卫健局:负责本辖区内诊所和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大型种植、养殖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农资销售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文旅广电局: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国资局:负责金融领域的“小升规”工作。

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做好本辖区内“个转企”工作,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把个转企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和审批部门牵头,各街道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的摸底和“个转企”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个转企”服务环境。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要与各街道签订责任状,督查室将对“个转企”工作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个转企”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1兴隆台区2019年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附件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兴隆台区2019年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单位

18年底基数

个转企

有限公司

二季度

三季

惠宾街道

2131

14

4

6

8

振兴街道

2438

16

5

8

8

兴盛街道

2434

16

5

7

9

创新街道

11228

74

22

35

39

曙光街道

788

5

2

2

3

欢喜街道

710

5

2

3

2

渤海街道

1875

13

4

6

7

新工街道

920

6

2

3

3

街道

271

2

1

1

1

兴海街道

2793

18

5

11

7

兴隆街道

3699

24

7

10

14

合计

29324

193

59

92

101

   

 

 

 

 

 

 

附件2: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张      副区长

副组长: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兴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员:范占海    区税务局局长

     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张学斌    区工信局局长

陈文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区商务局局长

            张恩海    区卫健局局长

孙晓明    区交通局局长

马英武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魏志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洪波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贵臣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铁铮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振兴街道办事处书记

魏长明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红军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谷玉峰    欢喜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海涛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志强担任。

 



兴政办发〔2019〕30号政策解读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