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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9〕30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1332次

关于印发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工作成果,按照《2019年盘锦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盘个转联办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政府推动个体工商户转企升级的实施意见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推进“个转企”工作的思想障碍,深入剖析工作思路、主动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推进“个转企”工作有效实施。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策引导、突出重点、数质并重的原则,全面促进2019年全区“个转企”193户任务的完成,推动全区民营经济蓬勃壮大发展、创新活力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兴隆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闯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维君、区行政审批局局长王兴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志强担任。各街道也要相应成立“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各自辖区内“个转企”工作。

三、职责分工

坚持分类指导、科学推进的原则,以强化目标任务管理为突破口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目标任务管理机制创新。建立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目标任务管理制度,推动形成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牵头,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承担转型目标任务工作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行政审批局:负责“小升规”注册登记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个转企”注册登记工作,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单体药房、批发类经营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转企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浴、歌厅等特殊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税务局:负责本辖区每季度经营额超过30万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转企工作。

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大型交通运输、汽车修理行业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商务局:负责辖区内商场、酒店、饭店,二手车信息咨询、交易,机动车租赁行业,创客、电商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工信局:负责辖区内制造加工行业“小升规”工作。

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规模较大的社会教育办学机构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卫健局:负责本辖区内诊所和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大型种植、养殖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农资销售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文旅广电局:负责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国资局:负责金融领域的“小升规”工作。

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的育培和转企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做好本辖区内“个转企”工作,确保完成区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联席会议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把个转企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和审批部门牵头,各街道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本行业个体工商户的摸底和“个转企”的宣传、发动、组织等工作,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个转企”服务环境。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要与各街道签订责任状,督查室将对“个转企”工作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主动作为,全力推进,确保“个转企”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1:兴隆台区2019年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附件2: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兴隆台区2019年个转企任务分解表

单位

18年底基数

个转企

有限公司

二季度

三季度

惠宾街道

2131

14

4

6

8

振兴街道

2438

16

5

8

8

兴盛街道

2434

16

5

7

9

创新街道

11228

74

22

35

39

曙光街道

788

5

2

2

3

欢喜街道

710

5

2

3

2

渤海街道

1875

13

4

6

7

新工街道

920

6

2

3

3

高升街道

271

2

1

1

1

兴海街道

2793

18

5

11

7

兴隆街道

3699

24

7

10

14

合计

29324

193

59

92

101

   

 

 

 

 

 

 

附件2: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  闯    副区长

副组长: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兴江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成  员:范占海    区税务局局长

康  冰    开发区税务局局长

            李光辉    区国资局局长

李观源    区教育局局长

张学斌    区工信局局长

陈文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尹  军    区商务局局长

            张恩海    区卫健局局长

孙晓明    区交通局局长

马英武    区文旅广电局局长

刘  刚    区住建局局长

吴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魏志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洪波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贵臣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魏铁铮    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凯    振兴街道办事处书记

魏长明    创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齐  峰    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姚红军    新工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谷玉峰    欢喜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海涛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设在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志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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