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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召开八届第130次常委会议

  9月23日,区委召开八届第130次常委会议。区委书记戚宇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佩亮、区政协主席赵世田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盘锦市落实陈求发同志批示精神情况》和全省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视频工作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兴隆台区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意见。
  会议强调,“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不仅是生态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环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综合施策,确保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问题导向,高标准抓好整改。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把自查自纠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对整改落实不力的要加快进度、严查快办,全面完成我区生态环境整治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东北振兴发展,我们要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要认真研读原文,做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把贯彻中央精神同落实区委“1+8+2”系列文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把文件精神转化为我区的“项目库”和“任务书”。要精心组织培训和舆论宣传工作,为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会议指出,《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了街道党工委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的职责,规范了街道党工委具体设置和职责任务,厘清了街道党工委与区委、辖区各类组织的关系和运行保障机制,提高了街道党工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各街道党工委要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并在实际操作中正确把握,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街道党工委工作质量。各街道党工委要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策,不断增强班子整体合力。要持续加大对《工作指导意见》的执行力度,不断推进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决策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奋力开创街道工作新局面。
  会议指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是中央和省市区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严格落实。要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纳入、集中整顿。区委常委要对照“包街联村”联系点,结合主题教育安排,深入对接村联系点,开展调研摸底工作。要按照“一村一策”整顿工作方案,一项项抓好工作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组织部要加强对整顿工作的定期督查和指导,深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到基层党员和群众中去了解实情,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工作滞后、解决问题不力的,及时约谈、提醒,必要时可进行追责问责。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区政府相关副区长、区法检两长、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各部委、政府组成和所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列席会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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