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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9〕22号 2019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指示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2008

各街道办事处,全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整体部署,依据《辽宁省2019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指示》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全区民兵整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牢固树立精准建设、精细管理、精确动员理念,坚持以战领建、急用先建,科学调配任务比例,突出强化基干民兵建设,以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创新模式、推进转型为重点,全面提高民兵队伍建设质量,为应急应战提供基本力量支撑。

二、遵循原则

遵循省军区“与应急备战形势相适应、与潜力资源分布相匹配、与规模结构布局相协调”的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人武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队伍普遍编、专业队伍企业编、特殊队伍全域编”的工作思路,强化硬性要求,兼顾统筹规划,注重持续发展。

(一)落实指令要求。按照辽宁省军区民兵组织整顿年度任务,扩大边海防民兵和网络分队编建规模和分队类型;严禁预备役部队、民兵分队、国防动员专业队伍、地方应急力量交叉混编。

(二)坚持任务牵引。结合我区应急应战任务实际,保留预案体系内原重点民兵分队部分力量,其他分队均按新编制调整组建;结合各街道地域特点及任务实际,统筹各类分队编建布局,实现应急建设与长远建设有机统一。

(三)优化结构编成。应急分队采取市建营、县(区)建连、乡(镇)建排,编组相对独立的建设方式,力求达到“一队多用、一专多能”的建设目标,县(区)范围内维稳处突力量比例不超过30%;着力提升新质力量规模,县(区)新质力量比例不少于10%。

(四)突出试点创新。打破以往常规模式,按照编组围绕“应急队伍普遍编、专业队伍企业编、特殊队伍全域编”的思路,达到“应急队伍快速响应,专业队伍对口率高、特殊队伍业务精湛”的效果。

三、组建任务

区分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类,其中基干民兵按照应急、专业、特殊三种力量模式构建。

(一)普通民兵

上级赋予我区普通民兵7000人;情报信息员编入普通民兵队伍,确保乡镇级地区不少于1名情报信息员。

(二)基干民兵

1197人,应急队伍650人,专业队伍459人,特殊队伍88人。

各单位编兵任务数见分工表。

四、阶段划分

今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主要划分5个阶段。

(一)筹划部署阶段(4月中旬前)。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筹划大项工作、进行潜力调查、召开部署会议、系统信息录入等整组前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主要完成人员选配、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档案建立、队伍编组、党组预建、装备配备、集合点验等工作,5月20日前上报组织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下旬)。军分区成立军地联合检查验收小组,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去年民兵调整改革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和今年民兵整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量化排序,适时组织民兵实力会审,做好6月上旬迎接省军区检查验收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6月上旬至9月中旬)。各级要对军分区检查发现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6月中旬前将整改工作计划报军分区备案,军分区将全程督导落实。

(五)总结表彰阶段(年底前)。人武部会同地方党委、政府,结合民兵组织整顿或年度工作总结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军分区将根据潜力调查、整组验收、试点工作、省军区检查考评、以及典型选树等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拉榜排序、表彰先进。

五、有关要求

(一)建强党的组织。强化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按照“军地双重领导,组织相对固定,制度落实经常”的原则,落实连预建支部、排预建小组、班编有党员要求;选优配强干部骨干,县域范围内基干民兵党员比例要达到30%以上;基干民兵党员的组织关系纳入属地管理,平时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军地联管,以地方党组织为主,参加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时,主要由军事机关负责管理。

(二)落实标准比率。民兵队伍内部要做到官兵相识,组织领导和指挥关系明确,通信联络畅通,民兵应急分队平时在位率保持在80%以上,能够在4小时内完成动员集结,其他基干民兵分队平时在位率保持在60%以上,能够在48小时内完成动员集结;民兵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县域范围内退役军人比例达到3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技术岗位人员专业对口率达到80%以上。

(三)完善装备配备。坚持任务牵引,各类制式武器装备依托上级配发;自行购置装备器材列入采购计划;军民通用装备器材签订预征预储协议;应急专用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统筹保障。各类装备器材管理秩序正规,登记统计制度落实,维护保养经常,保证技术性能良好,最大限度发挥装备效能。

(四)加强经费保障。落实经费管理要求,制定经费保障计划,明确补偿标准。专项行动经费,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进行保障;训练经费,采取中央转移支付与各级地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障;情报奖励、评选表彰和装备保障等经费,纳入各级年度民兵事业费进行保障。

(五)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民兵各项教育管理制度,确保战备训练、政治教育、工作学习秩序良好;积极协调地方有关单位和部门,把民兵管理纳入社会管理体系,形成人武部门统管、编兵单位主管、地方相关部门协管的工作格局。结合今年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持续抓好民兵保障卡、意外伤害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奖惩机制和涉法维权服务等“民兵五项制度”落实。

 

附件:盘锦市兴隆台区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武装部                     

2019年5月24日              2019年5月24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兴隆台区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

 

 长:许文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吴之翔 区人武部副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张志勇  委组织部副部长

郗成文  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恩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志军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杨名权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裴有祥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李东兴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综合协调组:

 长: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名权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员:裴有祥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战备训练小组:

 :吴之翔  区人武部副部长

 员:杨名权   区人武部军事科科长

        裴有祥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宣传教育小组:

 :董 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李东兴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民兵体检小组:

 长:张恩海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    区人武部保障科科员

 

民兵考核小组:

 :吴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郭继领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物资保障小组:

 长:吴之翔  区人武部副部长

 员:     区人武部保障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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