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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现将盘锦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盘财会201964)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人员请及时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2019415日开始,至2019615日结束。2019630日全部信息上报财政部。信息采集的后续开放时间将在“辽宁会计网”官网另行通知。

 

附件:会计采集.pdf

 

兴隆台区财政局

2019年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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