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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李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公示

关于授予李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的公示


李志,男,45岁,汉族,身份证号:2111**********1515,辽宁盘锦人,中共党员,现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装备辽河钻采装备分公司职工。

2018年6月8日,盘锦市公安局董大鹏等五名同志从省公安厅开会返程途中,在京沈高速公路上辽中和台安之间高速路段发生车祸。当日,李志驾车从沈阳返回盘锦,车里坐着刚刚在省城医院手术出院的妻子和一名陪护亲属。下午13时许,车行至辽中—台安段,李志发现前方有肇事现场。到近前,李志将车停在应急车道。肇事现场一片狼藉,一辆丰田普拉多车“前脸”已经损毁。车内坐着的五个人均一动不动,其中坐在副驾驶的董大鹏伤势最重,面目已经血肉模糊,脸上插着碎玻璃片,性命危在旦夕。高速路上快速行驶的车辆除了到近前减速通过,未见有停车施救者。李志意识到情况紧急,急忙拨通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随后,他奔到丰田车旁,欲打开车门拉出车内被困伤者。可是车门严重变形,已经无法正常打开。时间紧迫,他立即拦截其它路过车辆,想方设法救助被困人员。他们找来一个撬棍,想方设法撬开车门,齐心协力抬起断裂的车梁,先救出了后座的3名人员。他们又试图拆下车座,未能成功,只好硬撬拆下车门,这才把前排两名人员救了出来。

李志将董大鹏从车内拉出,车内的其他人此时已经苏李志将董大鹏从车内拉出,车内的其他人此时已经苏醒。看样子只有董大鹏伤势最重。高速路上等待急救车到来恐怕要耽误一段时间,为了抢时间救人,李志将董大鹏从车内拉出拖上自己的轿车向就近的台安医院奔去,其他人员则开车将其余伤者送医。

在赶赴医院途中,董大鹏不停吐血,李志与时间赛跑,以每小时160至170公里的高速行驶,迅速赶到最近的台安高速路口,与台安县医院救护车汇合,由其引路驶往当地医院,为伤者救助赢得了宝贵时间,将伤者送进了急救室,垫付了两万元急救费,并确认被救者没有生命危险后,李志方才离开医院。参与抢救的医生都说,伤得太重了,面骨和鼻骨呈粉碎性骨折,颅内还有出血。幸亏送医及时,再晚十分钟,就没得救了。当晚,董大鹏转院到沈阳,经省城医院手术后,伤势稳定下来。

鉴于李志的突出表现,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区委政法委拟认定李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特此公示。 

 

 

 

                           联系人:崔玲

联系电话:2310589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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