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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办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次数:391

按照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贯彻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兴隆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18年度综合监管计划,11月27日,区安委会办公室督查组会辽河油田基础教育中心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检查工作。

督查组分别到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兴隆台区机关幼儿园详细检查校园安保器械、监控设施、门禁管理、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求把维护校园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师生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稳定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要加大校园周边安全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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