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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油二高迎接兴隆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验收

发布时间:2018-10-16 浏览次数:765

为做好我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根据辽水合〔201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到2018年底50%以上的学校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全部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辽油二高是首批申报区直节水型单位之一。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初填写《兴隆台区区直节水型单位申报表》,向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审查通过后,根据《兴隆台区区直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开展自查整改。

兴隆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小组陈晓晨、孙玉秀于927日上午来到辽油二高进行现场验收,先后查看了学校食堂、宿舍、水房、卫生间等节水及使用节水型器具情况,并查阅了学校相关资料,最后与李军校长座谈,深入了解学校在节能节水方面的具体做法。工作小组对二高中建立健全水管理网络、明确岗位责任制、开展节水宣传等方面扎实有效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对促进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辽油二高将一如既往地做好节水工作,为创建区直节水型单位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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