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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98号 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次数:457

 

盘锦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隆台区    按照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七届七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上的重要部署,全面核查本区精准帮扶对象。

兴隆台区于2017年2月成立了以老颜武书记、陈宝库区长为组长、杨怀林常务副区长、张学斌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兴隆台区精准扶贫工作。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和市政府主要七届七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后,兴隆台区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工作会议,认真安排落实会议精神。 

领导小组召开了紧急工作会议会,主管农村工作的张学斌副区长与各涉农街道主任农经局、民政局、人社局主要领导详细研究了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落实。兴隆台区各涉农街道和各村相应成立了相关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抽调了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扶贫开发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排查核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档立卡,对帮扶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帮扶对象状况,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实施动态管理。

二、普查范围

在兴海街道、惠宾街道、兴盛街道涉农人口中,对2017年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并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人口进行核查。目前,兴隆台区涉农街道低保家庭共499户,保障人口859人。涉农低保户48户,165人;其中,有完全劳动能力的48人。经各涉农街道进一步核查,无就业意愿的人数。

  三、制定帮扶措施

 核查后区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生产帮扶、教育帮扶、医疗救助扶持、安排保洁员等扶持政策推进此人群迅速脱贫提高收入。

区政府落实帮扶责任人,真正做到“人盯人”帮扶。坚持帮扶措施与识别结果相衔接,根据不同的贫困类型,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一批”,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

一是有劳动能力的、有就业意愿的低保户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我区要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开展帮扶工作,各行政村设立的保洁员必须安排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

二是突出产业扶贫。通过帮助贫困户依托种植、养殖及手工艺等家庭经济项目,实现稳定增收。

三是通过创新经营机制,扶持兴办能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构建贫困户长效增收的利益连接机制。

四是通过开发优势资源,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参与服务业、电子商务业等行业发展拓宽增收途径。

五是对家庭里有大学毕业生的可由区人社部门推荐用人单位优先录用,或由民政部门通过考试优先聘用到社区工作。扶贫对象家庭中的“零就业家庭”,优先安排公益岗位。

六是对符合保障性住房安置条件的救助对象,优先摇号安排。对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因灾倒房户、住房困难户,采取以修缮为主的方式,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和实际修缮面积给予救助,最高金额20000元。

七是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由民政部门兜底。

四、严格监督考核

   涉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举报箱和监督、咨询、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并从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投诉内容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 

区农经局(扶贫办)与各涉农街道对有劳动能力的48人进行调查核实,有就业意愿的共3人。其他45人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接受政府安排保洁岗位。目前兴海街道有就业意愿的3人都安排了公益岗位。

存在的问题:

在符合市里条件的帮扶对象中(有土地、享受低保政策、家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有就业意愿的不高。他们因低保政策的原则性规定,不愿意政府帮扶,他们更加愿意享受低保的同时进行隐性就业。从兴隆台区实际看,全区的贫困群众的人均收入高于全国标准。从输血式扶贫到造血式扶贫对于我区农村这些帮扶相对人有实际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人员工作,转变其思想,改变他们等、靠、要思想,使他们自食其力致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27日 

(此件可以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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