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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农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03 浏览次数:1028

兴隆台区农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按《盘锦市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中各项工作任务兴隆台区积极推进农垦改革工作。根据兴隆台区“1+6”国资国企公司组建方案,结合本区实际,经过领导小组多次调研协商,区国资办、区农经局、兴隆农场等单位领导反复酝酿,从4月份开始起草讨论稿,经过20多次修改,8月下旬制定了《关于推进兴隆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区政府两次常务会议讨论《实施方案》,8月31日,区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了《关于推进兴隆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积极对兴隆农场进行公司化改造,在现有国有农场基础上组建农场有限公司,保留原国有农场牌子。以分场为单位,在原有国有农场分场基础上组建农场有限公司分公司。农场有限公司按照“农场企业化”的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建立公司、子公司组织架构,打造现代化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区委区政府已经印发了《关于推进兴隆农场企业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兴委办改发〔2017〕17号。区政府已经印发了《兴隆台区国资国企公司组建方案》(兴政发〔2017〕92号),按照“政企分开、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方针,强化全区一盘棋思想,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整合盘活国有资源。构建“1+6”国资国企资本运作体系。区国资办已经制定了八个配套文件:《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意见(试行)》、《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企业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暂行办法》、《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分类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兴隆台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兴隆农场农业板块是六大产业板块之一。以农工贸总公司为依托,组建兴隆农场有限公司,经营兴隆农场国有土地及国有农垦资源,包括园林资源、土地整理、农产品深加工、设施农业、仓储物流等。

目前兴隆台区已经建立农场有限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已经在工商部门注册。以市场为导向,以兴隆农场为基础,组建的“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类型为“国有全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有:种植业、水产养殖业(除国家专项审批除外)、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农业产品开发认养、农产品深加工销售、土地整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贸易物流、网上贸易代理、网上销售、房屋租赁;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人员计划35人,子公司人员计划15人,分公司人员计划10人。以“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为根基,不断做大做强做优农场经济。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设置综合办公室、党群人事部、农业发展部、资产经营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政策法规部等6个职能部门。子公司内设机构:子公司设置综合办公室、生产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已经着手建立农场有限公司分场分公司。以分场为单位,在原有国有农场分场的基础上,将11家原农场分场整合为6家分公司,分别是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上房分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荒地分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二十里分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前胡分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胡家分公司、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大岗子分公司。着力打造“一场一品”特色农业产业。一是着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科技基地,加强特色农产品优质品种生产技术和设施的研发;二是着力发展特色种养。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实施农作物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三是开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耕种收、烘干、秸秆处理、精准施肥施药、节水灌溉等先进机械化技术。四是发展智慧农业,开展数字农业示范,利用“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推进农业物联网发展应用,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大力培育家庭农场,促进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带动农业转型升级。

目前按任务分解表,区有关部门已经开展国有农场土地地籍调查,同时开展农场国有土地上房屋等建筑物及其他不动产的权属调查和测量。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外业测量工作已经完成,不动产登记中心正进行公示,公示期30个工作日,公示期后将为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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