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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6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浏览次数:679

兴政办发〔20176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部门,上管单位,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兴隆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0日印发

 

兴隆台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我区软环境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结合兴隆台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软环境建设是涉及我区整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思想上要达到市委、市政府有关软环境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岗,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要在全区形成人人关心软环境,事事关系软环境,处处体现软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重点任务

  共包括六方面28项工作举措: 

  (一)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能

  1.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工作。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放管服”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2015年以来简政放权情况,特别是承接市政府赋予的市级同等行政职权工作进行回查,认真查找市级权力下沉后,在权力承接、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增强简政放权的实效性。制定出台《区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落实承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取消、下放的职权事项落实到位。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7年6月底

  2.继续精简行政审批等职权事项。对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继续精简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登记、财税金融等领域的审批事项和前置审批要件事项。积极稳妥做好国务院、市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确保上级下放的职权事项全部承接到位,防止出现权力悬空现象。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法制办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区政府要求适时推进 

  3.切实做好权力下沉后的业务培训工作。围绕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接权部门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练兵活动,尽快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接权要求适时推进

    4.全面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全程代办”工作模式。坚持依法依规、精简效能原则,将区级能够取消的前置审批要件事项全部取消。同时,在之前建设工程等领域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工作模式基础上,扩大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工作模式的范围。对区直部门保留审批事项的前置审批要件进行梳理,将能够改为可以预先作出审批决定,并在审批决定作出后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前置审批要件事项全部改为规定时限内补齐,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推行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制度,为辖区范围内符合地区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全程代办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 2017年6月底前公布一批取消的和可以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工作模式的前置审批要件事项长期推进

  5.全面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务院《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行政审批局〕、监督检查评价工作〔行政审批局、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化试点〔行政审批局〕。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编委办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6.继续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继续加大我区职业资格清理整顿工作力度,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根据我区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的进展,认真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区政府要求适时推进

  7.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做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开放企业名称库,为申请企业名称提供参考,进一步促进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部署,加快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建设我区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实现工商登记网上办理。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底前完成“两证整合”工作;按照区政府要求适时推进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

    8.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和环节,坚持精简效能、审补并行,原则上在一个工程项目土地招拍挂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跟踪研究建设项目审批运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区发改局〕。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国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区行政审批局〕。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

  配合部门: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期推进

  (二)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

    9.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进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理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队伍、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综合执法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减少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牵头领导:肖焰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编委办、区法制办、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实现区级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完成相关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划转移交,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归并整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长期推进。

  10.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尚未设立行政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关区直部门抓紧设立行政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行政监管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并于2017年1月10日前和2017年6月30日前分两批接入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并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智慧城市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领导:肖焰

  牵头单位:区网格管理指挥调度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6月

    11.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兴政办发〔2016〕35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切实规范检查行为,严厉查处乱检查,乱罚款等趋利执法、越位执法、“钓鱼”执法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编委办、区法制办

    完成时限:2017年3月

    12.继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2016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开展回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结合我区开展的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对相关中介服务收费继续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坚决取消不合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13.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完善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取消行政执法机关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严禁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在发放证照及办理有关手续环节时收取没有法定依据的抵押金、保证金。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期推进

  14.深入开展收费基金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普遍性降费措施,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深入开展我区收费基金专项清理工作,将已公布取消、停征和减免的收费项目逐项落实到位,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物价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期推进

  15.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区行政审批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模式开展工作。加快区行政审批局组建进程,完成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积极推行审管分离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管理模式。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编委办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局划转工作

  (三)改进作风,优化政务服务

  16.强化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提升业务工作质量、加强机关建设,切实解决一些部门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效能不高,办事拖拉扯皮,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我区政府服务质量(区直机关工委、区行政审批局)。

  牵头领导:赵军

  牵头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7. 严格落实“四不”管理模式。继续在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面推行“审批不出经济区”、“收费不进经济区”、“检查不到经济区”、“服务不离经济区”的管理模式,落实好赋予园区相应的市级审批、收费权限,全面提升园区竞争力、增强吸引力、释放发展活力。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单位: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8.加强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内容。统筹运用网络平台、传统媒体、新兴媒体解读政策、引导舆论。建设政策信息推送平台,实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信、微信推送信息。

  牵头领导:宋伟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19.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政府建设方面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逐步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0.全面实行网上审批。设立“网上投资审批服务大厅”,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投资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便民服务,推行服务事项全程代办;区、街道、社区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打在政务服务“一张网”,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线上线下高度融合,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长期推进

  21.建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出台《关于建设兴隆台区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建设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实现扶持政策的集中公示、扶持政策申请的集中导航、扶持政策实施信息的集中公示。

  牵头领导:张学斌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完善诚信监管体系,提高诚信水平

  22.有效加强社会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交换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上实现新突破。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地税分局

  完成时限: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效  长期推进

    23.充分利用12345市民投诉热线,推进软环境在线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区政府要建立软环境在线投诉举报平台,积极协调市直部门,推进软环境在线投诉举报平台的授权和开通工作,设立专人(AB岗工作人员)、配备齐全相关设备从事此项工作,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受理机制,做到凡是涉及到软环境建设方面的事项,实现“一号投诉、一号受理”。

  牵头领导:杨怀林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推进

    24.加强全民诚信教育。开展诚信兴商、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守合同重信用等宣传,开展信用村、信用单位、信用企业创建评比活动,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培育和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牵头领导:宋伟峰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五)树立亲商、清商理念,共建和谐政企关系 

  25.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通过举办境内外招商活动,搭建企业联络感情、对话交流、共谋发展的平台,大力宣传盘锦的发展环境,激励吸引海内外企业来盘投资创业。

  牵头领导:孟鑫

  牵头单位:区经合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惩处

  26.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对项目服务、重点事项实施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评估、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机关干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相挂钩。

  牵头领导:赵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7.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每项工作任务承接部门都要有明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质量要求,对于不按时间推进、工作质量不高、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

  牵头领导:王磊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配合单位:区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28.加大涉软案件的查处力度。以查处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为切入点,推动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全面开展。要集中力量,查处企业和群众投诉案件,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件进行认真排查,抓紧调查核实,尽快处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牵头领导:王磊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法院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成立兴隆台区软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实施。

  (二)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将优化软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体系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评中。强化干部综合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选拔任用、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问责机制。落实时间节点,建立推进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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