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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7〕21号 关于批准云诺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迁址盘锦市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5-10 浏览次数:494

关于批准云诺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

迁址盘锦市的批复

云诺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迁址盘锦市开展文化艺术品交易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辽宁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辽政办发201516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我同意你在盘锦市兴隆台区设立云诺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开展文化艺术品类的交易服务,请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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