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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40号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于楼街道、惠宾街道红村社区行政区划及社会事务管辖权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1668

            关于成立兴隆台区于楼街道、惠宾街道

红村社区行政区划及社会事务管辖权

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于楼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区划及社会事务管辖权调整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整体工作平稳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兴隆台区于楼街道、惠宾街道红村社区行政区划及社会事务管辖权调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怀林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肖  焰   副区长

成  员:冯建忠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春和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  庆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高  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人社局局长

蔡昌松   区监察局局长

国  境   区编办主任

吕  铁   区民政局局长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吴怀东   区卫计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杨晓颖   区审计局局长

柏凤阁   区信访局局长

张维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苏锦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  丽   区规划分局局长

吴  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侍峰   区国税分局局长

范占海   区地税分局局长

高  虹   区国资办主任

谢雪峰   区油田办主任

黄  瑾   区档案局局长

杨启林   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梁  红   惠宾街道党工委书记

潘国利   于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佟  音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玉贤   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

协调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中所涉及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沟通、协调及调整后的社会事务对接工作。

2.负责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3.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中所涉及各类组织机构、编制的核定,各类党政组织、职能机构、事业单位的对口合并工作。

4.负责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文件、档案、印章等资料核实、封存,制订交接方案,指导和监督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的核实,理清账目和债权债务关系,制定调整方案,指导和监督行政区划调整资产、财产的交接工作。

6.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涉及各类风险的评估、排查、化解,做好区划调整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和舆情监控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及时协调化解相关矛盾,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由吕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国利、佟音、郭秀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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