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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42号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616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
              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海街道办事处,兴盛街道办事处,惠宾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真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结合兴隆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农村实际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坚持“简单易行、源头分类、尽量利用”的原则,全面推行农村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区行政村全覆盖建立完善激励、管理和考核制度体系,巩固提升宜居乡村建设管理水平,使全区宜居乡村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分类

农村垃圾可分为可降解垃圾、不可降解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三种类型。

1.可降解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炉灶灰等厨余垃圾以及庭院作物秸杆、枯枝烂叶等腐烂垃圾。

2.不可降解垃圾主要包括: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类。其中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报纸、书刊、纸壳、饮料瓶废铜、烂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片、卫生间厕纸、塑料包装物、塑料袋等难以回收的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农药包装、医疗用品灯管灯泡、电瓶电池、电子设备以及过期的药品、化妆品等垃圾。

    (二)垃圾分拣

     主要采取“农户源头分类+村保洁员上门收集”模式。

    1.农户源头分类。区政府为每户配备一套共三个垃圾收集箱,分别标有“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字样和直观的宣传图案。农户要根据垃圾种类将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收集箱内。

2.保洁员上门收集。保洁员要每天上门不可降解垃圾,分装可降解垃圾和不可降解垃圾,定期上门收集有毒有害垃

(三)垃圾处理

    1.可降解垃圾处理。由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运输到村可降解垃圾填埋池实施统一处理。鼓励农户自行处理厨余垃圾,尽量做到“垃圾处理不出院”。

     2.不可降解垃圾处理。由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由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每日集中转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3.有毒有害垃圾处理。由保洁员负责统收集后暂存垃圾桶装站保管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集中转运处理。

三、工作分工和时间节点

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区委、区政府将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出台具体规定和相关政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展开。

(一)制定农村垃圾分类的种类和种类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常识、科学操作、处理方法等工作。

负责单位:区环保交通局  

责任主体:各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1月20日

 (二)采购配发分类垃圾箱。在未采购到位之前各涉农街道要组织各村用纸箱、木箱等物品代替垃圾箱。

负责单位:区宜居办

责任主体:各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0日

    (三)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制定农村垃圾和农村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办法。对涉农街道、村农村垃圾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出台具体措施和监督考评方案。

负责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主体:各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1月20日

    (四)制定保洁员管理和奖惩办法。要明确规定保洁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地点、工作流程等。对工作积极、表现出色的保洁员制定奖励方式;对违反规定、履职尽责不好的村保洁员制定处罚措施等。

负责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主体:各涉农街道

   完成时限:2017年1月20日                        

    区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将适时出台对农户的奖励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兴隆台区农村生活垃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宜居办,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牵头开展综合调研、督促检查工作。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基层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和对保洁员专业培训工作。区环保交通局根据环保安全要求,提出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意见,指导农村垃圾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区综合执法局要加大对垃圾分类、转运的监察力度,加大对违反农村环卫规定、破坏农村公共环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维护农村环境秩序。各涉农街道作为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拟定工作方案,建立保障机制,组织各村全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力推进,严格监督考核。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协调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帮助协调解决。要建立督促考核机制,市里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全市宜居乡村建设管理考核体系,采取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不断加大检查频次,对各涉农街道、村进行考核验收。各涉农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涉农街道要组织街道和村干部入户开展宣传,“手把手”帮助农民掌握分类知识,做好分类工作,确保分类达标,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经济社会效益,积极推介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不断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兴隆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2017年兴隆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时间进度表

附件1:

兴隆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老颜武   区委书记

 陈宝库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学斌   区政府副区长

 员: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纪永胜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学斌   区住建局局长

              陈文辉   区环保(交通)局局长

              赵喜臣   区宜居办主任

                   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国忠   兴盛街道办事处主任

                   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宜居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宜居办主任赵喜臣(兼)担任。

 

 

附件2:

 

    2017年兴隆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工作时间进度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月15-2月5日

1.区政府召开各级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                                                                    2.各街道组织街道和村干部进行入户宣传,宜居办印制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南》;住建局制定了《农村保洁员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环保交通局制定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流程》;综合执法局制定了《农村垃圾分类监督考评办法》。                                                                                                  3.对储运垃圾器具和分拣设备进行市场考查,2月5日前完成700户的器具采购任务,并发放到位。

2月6日-3月25日

完成器具和分拣车辆样式的审定,实施政府采购程序(需28天)。  

3月26日-4月10日

将采购器具发放到农户,分拣车辆配备到位,所有工作全面完成。

备注:兴隆台区共3个涉农街道14个行政村(含动迁区域),共有户数14325户,人口387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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