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根据4月16日市政府关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确需关闭或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王暁东副秘书长指示要求,兴隆台区环保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立即深入各涉农街道对禁养区内养殖场(户)进行统计调查。按省政府办公厅辽政办明电【2017】34号文件要求,对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了调查确认。经区环保局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产生环境影响的综合评估,确认如下10家养殖场(户)需要关闭名单(附件1)。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