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柏凤格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
任命:
柏凤格同志为兴隆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陈文辉同志为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局长。
免去:
张绍华同志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交通局)局长职务;
李观源同志兴隆台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