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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17〕21号 关于公布兴隆台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408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兴隆台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政办发201637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共计388项,主要涵盖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综合服务事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区政府办

公室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布《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6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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