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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16〕45号 关于印发《2017年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6-11-19 浏览次数:693

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7年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6

2017年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及市领导提出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城区服务业提档升级,打造城区服务环境建设管理升级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

——泰山路、惠宾大街、市府大街、友谊街;

——改造:中兴步行街、商东整体改造(包括钻井市场、兴隆农贸市场)、云汇路美食街、康桥美食街

——规划建设特色街区:万达盘锦1984商业街、广厦艺术街、台湾士林不夜城、锦联经典汇、东方银座沉香文化养生城、中联文化街。

二、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限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2017年的整治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对重点街区(含特色街区、市场等)两侧的建筑物、主次街路、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及临街店铺外立面、商网牌匾等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和整治,明确行业服务管理规范、质量标准体系等,达到城市整体色彩协调、品质上乘、功能完善、商业设施美观靓丽、行业特色突出、地域风格鲜明、质量标准统一、卫生整洁、服务规范。同时要根据现有业态分布特点,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吸纳相同产业业态集聚,重点打造示范街路和特色产业街区,全面提升各重点街区的服务业品质和市政建设管理水平,并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以高标准规划为引领,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心城区

根据国内国际一流标准对每年确定的重点街区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改造,主要包括重点街区两侧建筑物的建筑色彩、商网牌匾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达到建筑风格与整体格调和谐美观、城区功能管理与服务业发展相协调统一,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心城区。

牵头部门:区规划分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

时限要求:按年度完成设计规划,2017年初完成。

(二)强化综合整治,打造国际化城区,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1、强化重点街区的综合整治。一是开展重点街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规范提升重点街区的市政及园林景观管理。二是根据规划开展重点街路两侧建筑物和商业街区改造提升,实现格调、色彩、造型完美统一。三是规范重点街区的市政设施,保证同一路段市政设施的规格、外型、颜色协调一致。四是清理重点街区的违法建筑,拆除设置不合理或已废弃的公用电话机(亭)、环卫等公共设施,拆除企业或个人违法建筑,取缔各类企业占道经营等,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五是规范重点街区的户外广告设置,整治拆除违规广告、非法喷涂广告。六是统一规范重点街区商户店铺外立面、牌匾。七是整治改善重点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等。全面加强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卫生间的标准化管理。八是全面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垃圾污水等。按照政府组织实施、企业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从实现重点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着手,分阶段推进,最终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九是规范餐饮企业。统一使用天然气,逐步淘汰灌装液化气,实现餐饮企业经营绿色、环保、安全。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区规划分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交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中心街道、同程公司

时限要求:201712月。

    2、全面加强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提升城市服务质量,开展出租车、客运、货运车容车貌整治。二是进一步规范车站、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及居民住宅区等重要乘降点周边交通秩序。三是强化服务功能,规范乘车秩序。四是全面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意识和个人素养,规范车内卫生,打击黑车运营。五是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和盲道,严格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

牵头部门:区环保(交通)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分局

时限要求:2017年年初制定全年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底前完成阶段性任务。

3、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是提升传统服务业的质量标准和管理水平,制定全区餐饮、住宿、洗浴、家政、美容美发、机动车修理等行业的卫生、从业人员服务规范等标准。二是完善个体医疗机构行业标准、规范门面设计等。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 2017年初完成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并结合各年度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4、强化重点街区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建设。根据环境监管部门办法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对重点街区内餐饮、洗浴、美容美发、机动车修理、汽车清洁美容等行业的进行综合整治。

牵头部门:区环保(交通)局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2017年初完成行业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三)以提升行业质量标准为重点,加快业态转型升级

    1.全面提升餐饮业服务水平。以强化餐饮业的标准体系建设为引领,打造“辽河口渔家菜”餐饮体系,根据“辽河口渔家菜”的行业标准,打造特色餐饮街区,全面提升全区餐饮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2017年推进全区辽河口渔家菜加盟店建设,扩大宣传打品牌,形成优势产业。

2. 全面提升重点景区和住宿业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广厦艺术街旅游区建设,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打造精品旅游景区;二是严格旅游景区A级评定标准,推动智慧景区建设,提升旅游景区硬件设施、软件服务的标准化水平;三是加强重点景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在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涉旅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四是加强对全区旅行社规范管理。广泛开展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五是健全完善全区宾馆、酒店的行业标准,并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重点街区宾馆、酒店门面设计、行业标准、从业人员准则、服务、卫生、环保等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六是建设地域特产、旅游产品特色街区。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2017年初完成相关标准体系,并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3.全面推动批发零售业转型升级。一是进一步推进大商、兴隆百货集团等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实现企业营销活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二是支持零售企业优化资源配置,由销售商品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丰富餐饮、教育、休闲、娱乐等体验式消费功能,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三是推进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环境,实现门面牌匾相对统一、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商品品质货真价实、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四是整合资源,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搭建政府、市民、企业各方面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平台。五是打造金融、体育用品等特色街区。

牵头部门:区商务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规划分局、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四)以整顿市场经营秩序为抓手,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1.完善商品流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重点集贸市场及周边个体工商业户监管。灯箱牌匾要相对统一规范,完善行业管理标准,做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亮照经营、消费安全。二是加强重点商业街区的经营秩序监管。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做虚假宣传,店内卫生清洁,商品整齐摆放,橱窗保持清洁。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消防大队、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2.强化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及黄赌毒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统一规范重点街区内娱乐场所的门面牌匾,健全卫生、消防、安全等制度体系。规范服务业从业人员行为习惯,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养。

牵头部门:区文体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对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监管,制定统一规范的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规范要求及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标准,提升食品经营行业、药品经营企业质量标准和管理水平。二是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食品经营亮证照经营,保持环境整洁,制度规范统一,悬挂张贴有序。食品经营单位,药品经营企业门面、门牌相对统一规范,整齐有序。餐饮单位实行厨房明厨亮灶建设,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冷冻冷藏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制度管理规定。三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行为,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水平。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消防大队、各中心街道

时限要求: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日常推进、调度、协调工作。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街道主任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年度实施方案。

2.明确责任分工。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办法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3.强化日常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协调、督查、监管作用,定期对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道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城区综合整治提升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和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

5.严格考核评价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量化考核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区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单位评优奖先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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