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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24 浏览次数:63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 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5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各部门努力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七届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和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收支任务。 

狠抓增收节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强化收入征管,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保、文化、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使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总体情况,并与库款收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了核对。据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表明,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6,6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032万元,上年结转5,693万元,调入资金19,18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9,38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8,857万元,上解支出93,1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382万元,结转下年4,025万元;当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9,0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54

万元,调入资金3万元,上年结转18,4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50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7,822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50万元,调出资金16,423万元结转下年15,64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制较为规范,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了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透明度不断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虚列支出585万元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虚列“十里花溪”项目350万元(辽河保护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虚列开发区地税局代扣代缴手续费235万元。

    (二)竣工项目1,387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其中:2012年兴隆台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1,140万元,剔除临时工程152万元,实体工程988万元,2015年饮水安全工程项目399万元,全部为实体工程,上述项目未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相关部门正在整改。

    (三)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2015年,在对独立核算部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中发现,部分财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问题;由于专业知识不熟,对会计科目运用不当,造成“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使用混乱;会计核算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购买批量货物缺少验收手续;记账凭证没有登记账簿,账证账表不符。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按照区委、区人大的指示,制定《兴隆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试行)》,审计局于2015121日开始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审核。截止630日,已审核政府投资拦标项目75项,审核资金36,673万元,审减资金5,123万元,审减率14%。节省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费100余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以制度促完善。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依法理财的观念,摒弃不合规的做法,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如实反映预算支出,保证总预算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杜绝虚列支出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和规定的建设项目,项目牵头单位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要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全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组织财会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专业知识,并对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使全区财会队伍业务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诚恳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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