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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15年10月贯彻落实稳增长等 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16-06-09 浏览次数: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对盘山县截至2015年10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二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抽查了两个单位、一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850万元。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5〕21号)有关文件要求,经审核,对应取消行政职权23项,改为后置审批31项,调整为内部审批1项,保留为工商前置4项。其中之一取消行政职权单位是盘山县物价局,取消项目: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副本应用维护费定价。县直相关部门围绕承接省政府取消等行政职权,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及标准,对于取消行政职权等事项,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确保简政放权政策落到实处。 

    二、2015年新建盘山县社会福利院综合养老楼情况

    1.建设地址内容

    盘山县社会福利院综合养老楼建设项目选址在盘山新县城太平镇,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养老楼3300平方米,儿童部200平方米,流浪救助站1000平方米,残疾人康复中心1000平方米,救灾物资储备库500平方米。

    2.项目建设进度

    截止到十月十六日,综合养老楼五层主体工程已封顶,现在正进行室内、外装修,占工程总量的70%。

    3.资金来源

    根据发改委立项文号盘山发改字[2014]18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建设盘山县社会福利院综合养老楼。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中央、省专项指标850万元已由县民政局拨给建筑商锦州缔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其余950万元建设资金县里正在自筹。

              

 

                                                 盘锦市审计局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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